在墙上乱贴办证的野广告,居然引来近千人“请求办证”,李某利用“办证”的方法诈骗23万余元,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。
今年39岁的李某是湖南省津市人。海口市美兰区法院一审查明,2003年10月18日始,李某预谋以办理假证为名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宜后,找人在中行、建行、农行、工行、交行等金融机构,用吴某、孙某、宁某等6人的名字分别开设23个银行账户用于诈骗。同时,他还雇用郭某、唐某等人为其在海南省各个市县街道路旁的墙壁、电线杆等处喷涂 “办 证 136XXXX9191”、 “办 证138XXXX7711”等广告。待有人拨打该电话与他联系办理证照时,李某便先与对方谈好办理证照的价钱,然后以手机短信或口述的方式将其账户告之对方,以先付款再办证为名,骗对方将钱款存入其指定账户。之后,他便以各种理由推脱,不与对方见面也不为对方办证,骗取对方的钱财。
李**因在海口市海甸岛沿江三东路某小区购买了一处房产,想把户口迁来海口。2007年4月8日,他在该小区附近的一面墙上看到写着“办证136XXXX9191”的广告,便拨打广告上的电话与李某联系。李某自称其名叫 “李明”,同意以4500元的价格为李**办理三个迁来海口的户口,并让他先将钱汇入其指定的账户上。4月13日至16日,李**按要求将4500元汇入李某的账户。李某将该款支取,却没有为李**办理有关证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