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割自家的农作物,居然要交钱办证!这是封建社会年代也没有的办证怪事吧?想不到在当今和谐盛世出现了!裴城镇人民政府,整的就是人民!不交钱将“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”,呵呵!快来办证了.农民伯伯们! 霸王就是霸王,区区镇级政府,居然有权“追究刑事责任”,当法院是空气啊!
农民在自家的地里砍伐玉米秸秆,居然政府会派一些穿迷彩服的人员去监视,发现没办证的农民,就要拘留。这些穿迷彩服的人员,是什么人?公安吗?似乎公安是维护治安的,不是管农业生产的;是军人吗?这是军委才能发布命令出动的,况且也不是打仗,子弟兵也不是用来对付农民的!那么,就是类似于受命于老板的保安之类吧?但是保安也就是保老板的地盘啊,还管农地作物啦?我看,这些人员是冒充执法的吧?他们不是公检法,有什么权力去拘留人?是打手吧?收保护费的打手就是这样的!
当然,裴城镇人民政府的出发点是良好的,为了防止农民擅自烧秸秆污染环境,所以才收钱做押金。然而,环境保护是由环保部门管理的,哪里用的着镇政府出头啊,为的就是办证收钱吧?就算要惩罚破坏环境的行为,也得事情发生了才能罚款吧?怎么会在收割玉米前就先收钱呢?看来,是想钱想疯了!
网友们说的好,这可笑的办证,离奇的收费办证实在不应该发生,如果这样以后也许说话要说话证,吃饭要吃饭证,出门要出门证了!类似于日侵时代的良民证!这还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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